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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都訊 記者黃怡 整治違紀收受“紅包”禮金,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並通報曝光。廣東省紀委昨日通報近期組織查處的5起黨員領導幹部違紀收受“紅包”禮金案件,涉及多位廳級官員。其中,梅州市副市長李某收受“紅包”禮金用於個人消費,被處以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省紀委指出,全省各級黨員領導幹部一定要從中吸取教訓,充分認識收受“紅包”禮金的嚴重危害性,帶頭拒收、拒送“紅包”禮金,切實管好配偶、子女和親屬。
  1 汕頭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鄭某收受“紅包”禮金案。2006至2011年,鄭某逢年過節多次收受有關人員所送錢款。經省紀委審議並報省委批准,給予鄭某開除黨籍處分。
  2 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廣州分公司副總經理吳某收受“紅包”禮金案。2006年以來,吳某在節日和平時交往中多次收受某直屬糧庫負責人及有關糧商所送錢款,並有其他受賄行為。根據中儲糧總公司建議並經省紀委審議,給予吳某開除黨籍處分。
  3 揭陽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陳某收受“紅包”禮金案。2009至2011年,陳某逢年過節多次收受某民營企業主所送錢款。經省紀委審議並報省委同意,給予陳某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 梅州市副市長李某收受“紅包”禮金案。2008至2012年,李某逢年過節多次收受梅縣有關黨員領導幹部、民營企業主所送錢款。所收錢款未按規定登記上交,部分用於個人消費。經省紀委審議並報省委同意,給予李某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5 東莞市市委委員、中堂鎮人大原主席袁某收受“紅包”禮金禮品案。2009至2012年,袁某在春節等節日期間,收受某公司負責人所送錢款和手錶。經東莞市委研究並報省紀委同意,給予袁某黨內警告處分。  (原標題:梅州副市長李某收“紅包”被黨內嚴重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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