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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記者劉曉玲)國企財務部副經理挪用公款外借朋友,到期無法歸還,攜其管理的100多萬公款潛逃。逃匿期間,他偽造身份證、戶口本,遠逃千里,並與除父親以外的所有親友斷絕聯繫。還利用虛假身份欺騙他人,在已有妻兒的情況下,再次娶妻生子,逃逸長達13年。昨天,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檢察院向媒體通報,該院將此案提起公訴後,法院已於5月22日作出一審判決,本市跨時最長反貪追逃案被告人薑偉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六年四個月,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0萬元。
  2000年,某國企財務部副經理薑偉因挪用公款外借朋友,到期無法歸還,攜其管理的100多萬公款潛逃。為順利逃匿,他偽造身份證、戶口本,遠逃千里,並與除父親以外的所有親友斷絕聯繫。在成都,他利用虛假身份欺騙他人,在已有妻兒的情況下,再次娶妻生子。13年間,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檢察院一直沒有放鬆對薑偉的追逃,終於在2013年發現有價值的線索,於是大興檢方順藤摸瓜,通過千里追逃,終於將薑偉一舉抓獲並順利押解回京。至此,這件北京市跨時最長的追逃案件最終告破。
  2013年10月12日,經過偵查、審查起訴等程序,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檢察院以薑偉涉嫌挪用公款、貪污、偽造國家機關證件、重婚四宗罪向法院提起公訴。11月14日,法院開庭審理薑偉一案,薑偉當庭認罪。
  2014年5月22日,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薑偉犯貪污罪、挪用公款罪、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重婚罪的罪名成立,數罪並罰,執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四個月,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0萬元。扣押被告人薑偉在案現金人民幣2萬餘元發還被害單位;其餘違法所得130餘萬元,責令退賠被害單位。扣押偽造的戶口簿一本、身份證一張、結婚證一張,隨捲保存。
  據悉,大興區檢察院已將薑偉挪用的50萬元案款發還給案發公司。  (原標題:逃逸13年偽造身份重婚一國企副經理被判16年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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